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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本市建筑工地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提示》市安质监提示

2022-07-15

转发: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本市建筑工地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提示》市安质监提示(2022)34号
                 发布时间:2022-07-14 
  •   当前,我市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近期多日最高气温将达到40℃,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预警响应。在总站31号工作提示(点此查看文件)的基础上,上海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的室外施工作业。
      2.夜间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确需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从事施工作业的,应严格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基本作息时间。
      3.健康检查。高温期间,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一次对务工人员的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4.降温措施。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防暑降温设施将室内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在33℃以下,鼓励在居住场所和临时休息场所配备冷风机、空调等有效降温设备,同时应主动为务工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5.监督查处。各工程监督机构应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应要求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于高温预警时拒不按照要求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从严从重进行严肃处理。